金門八二三砲戰疑點(一)
劉鼎漢將軍紀念館
根據前總長王叔銘上將「八二三戰役勝利三十週年紀念文集」(註1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民國七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八二三戰役勝利三十週年紀念文集」)P.57頁指出:「本人於戰前對金防部司令官胡璉將軍有三點機密指示:(一)為防止…進犯企圖。(二)密令胡司令官,指定一位司令官代理人,該人選除司令官、其本人以及我個人與層峯知道外,不得對任何人透露;以備不測時代理。」
說明:
國軍作戰代理人制度自抗戰以來歷經戡亂等戰役,已十分健全,如團長指揮作戰,團長不幸陣亡由副團長代理,副團長不幸陣亡由團附代理,如以上陣亡由資深營長代理,此乃國軍之傳統,亦為健全代理人制度,況當時師、軍、軍團級以上高級司令部正副主官編制多人,亦各有其執掌,而王總長所言之「密令」胡璉司令官指定如遭不測後之代理人,而且只能總統、總長、司令官及該人知曉,翻閱國軍近年戰史,均無前例,此舉實有反作戰常態。
金門防衛部司令部副司令官戰前共計達七名之多,其中由趙家驤中將為首席並肩負作戰之責,假若如王總長所擔心胡司令官若遭逢不測時,其代理人無庸置疑應屬趙家驤中將,況乃眾所皆知之事,司令官若返臺開會或休假,由首席副司令官代理其職,此乃極為平常之事,不循正常體制要秘密另找其人代理,有違常理(可見當時王總長密令之人非屬趙家驤副司令官)。其代理人為何要密令?是擔心「秘密之人」被防衛部同僚知道或是有匪諜潛在其中而秘密之人曝光後與司令官一樣同遭不測?抑或有不可告人之事?若找戰(資)歷不夠或忠貞狀況不佳之人擔任副職,豈不自找麻煩?故善戰者挑選副職者,均能輔弼主官襄贊戎機。王總長於戰後三十週年提及此事,不知是否期待藉由留下文字紀錄,來說明當初「反常舉動」,但卻沒有說清楚。
另王總長於戰前告知胡司令官尋找代理人,抑或是得到情資或先知於天,胡璉司令官將逢不測,兵事者,戰未開打,卻連忙告知主帥要秘密準備備位人選,豈不觸其霉頭,而砲戰開打,匪砲果然直擊翠谷指揮中樞,意欲「首腦」斃命,此舉陣亡三位副司令官,參謀長重傷,連國防部長與司令官都差點喪命,王總長可真先知灼見,從「密令」之言中,可看出端倪,但不知該「秘密之人」是否殉職亦或躲在「沙發」後逃過一劫。

我也對此甚表保留態度.為何代理機制.要總長指示?實有問題也
的確,王總長之舉措,一反常態,相信胡璉司令官心裡也一定很不舒服,7、8月已經為了第9師師長的人事,與參謀本部鬧的不可開交,砲戰開始之後又與王總長與美軍倡議大膽減少駐軍的戰略問題產生歧見,我們一直認為參謀本部根本有意要撤換胡璉司令官,不然核心幹部與幕僚們長期追隨胡璉司令官居然會「不知道」他患有「青光眼」,老總統說要他返台醫治,而胡璉司令官在10月13日卻已經將所有物品(不僅隨身行李)打包一併運回臺灣,一副就是不會再回來的「態勢」,這些問題拼湊一下,大概也可以聊解當時美國與中共在華沙會談中,已經談好條件,老總統也應該知道這場砲戰也是隔海放砲,打不到陸上的。